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木垒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MLX01/2018-000262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名 称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木垒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成立 立木 木垒 严格 水资源 资源管理 管理制度 领导小组 的通知 | ||
文 号 | 木县政办发〔2018〕41号 | 发文日期 | 2018-05-17 23:58:03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木垒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垒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吾尔肯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 慧 县委常委
赛力克 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致文 民生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宋建峰 县委办公室主任
周金德 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东魁 县编委办主任
陈 勇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叶尔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万武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努尔扎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李树军 县规划局党组书记
王春雷 县农业局党组书记
于爱国 县改革办党支部书记
王贵成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 军 县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刘保之 县财政局局长
胡建丽 县水利局局长
魏照霞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海岩 县统计局局长
陈大鹏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薛刚瑞 县林业局局长
杨 婧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香莲 县审计局局长
畅金生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晓丽 县旅发委主任
王向东 县水文站站长
杜兆梁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木垒供电公司经理
何世锦 木垒镇镇长
康 军 西吉尔镇镇长
赵常喜 东城镇镇长
张建军 新户镇镇长
武开铖 英格堡乡乡长
赵吉刚 照壁山乡乡长
刘 娟 白杨河乡乡长
加纳提 博斯坦乡乡长
阿依登 大石头乡乡长
努尔兰 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乡长
叶尔买克 雀仁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胡建丽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
二、职责分工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是县政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水资源工作的纲领性要求,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木垒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决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大事项;制定木垒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承担。
民生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保障木垒县工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负责木垒县工业节水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提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率;保障木垒县工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好木垒县工业节水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
县编委办、人社局:负责木垒县水资源管理机构与人员全面落实。
县纪委监委:负责木垒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执行情况的监察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木垒县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保障木垒县畜牧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提供相关畜牧业统计数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保障木垒县城镇建设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负责提供全县范围内城市及县城供排水、节水、污水处理等相关数据;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实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进行节水评估;开展建设项目水平衡测试;制定提高生活用水效率,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率。
县规划局:负责编制符合木垒县区域内水资源承载能力的规划报告。
县农业局:负责保障木垒县农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督促发展节水农业,遏制农业面源污染,提供相关农业统计数据。
县改革办:负责协调出台相关改革文件,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木垒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管理,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统筹水资源承载能力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测算;制定企业用水定额管理和用水效率相关规定,开展节水型工业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相关经费;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
县水利局: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相关的技术指导和任务下达工作,负责考核工作汇总共享利用与分发服务工作。落实木垒县用水总量控制年度及期末目标情况,建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工作体系,汇总组织数据的分析,完成年度考评自查报告。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保障木垒县生态环境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水污染排放管理,符合水域纳污总量要求;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建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控措施;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县统计局:负责按时提供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关的统计数据及数据分析。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木垒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复核各乡(镇)场完成压减灌溉土地面积任务并现场调查后上图;负责提供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关的统计数据。
县林业局:负责保障木垒县林业发展、湿地建设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制定生态修复的相关规划,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县审计局:负责木垒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审计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木垒县节水产品认证工作;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建立节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相关措施;新改扩建工业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
县旅发委:负责木垒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中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县水文站:负责提供与考核有关的监测及水资源数据。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木垒供电公司:全力配合水利部门做好“井电双控”工作,负责提供与考核有关的数据。
各乡(镇):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按时完成年度控制指标任务。按照基础信息整体、协力、共享原则,各部门、各乡(镇)安排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木垒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所需基础资料整理提供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按程序报木垒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 (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