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张会乐等15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 MLX12/2018-00017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录用张会乐等15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录用 张会 15 同志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8-04-02 11:57:59 | |
发文单位 | 木垒县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木垒县政府网 |
昌州公局发〔2018〕11号
关于录用张会乐等15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木垒县、奇台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做好从优秀社区工作人员中考录街道(镇)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7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治区公务员局“新公局发[2018]32号、33号”文件批准,同意录用张会乐等15名同志为公务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录用公务员填写《公务员录用表》,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到州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转正、任职、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中取消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张会乐等15名同志录用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务员局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张会乐等15人录用名单
一、木垒县(3人)
张会乐、秦瑞利、乌兰·挑拜
二、奇台县(1人)
沫丽迪·布尔林
三、阜康市(1人)
特列克
四、昌吉市(1人)
达吾列提·阿西木
五、呼图壁县(3人)
李智英、洛宇清、李武德
六、玛纳斯县(6人)
马菲、于建新、陈贤林、杨建生、赵福强、陈万虎
抄送:州党委组织部、基层办、编办,州人社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务员局2018年3月30日印发